政治方面有兩個與社會分層有關的指標:權力,階層意識。韋伯將權力定義為“個人或者群體即使有人反對也要實現其意志的潛力”。Max Weber: From Max Weber: Essays in sociology, Edited by H H Gerth and C Wright Mills, New YorkL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46.可以看出,這里的權力其實是一種影響力,而不僅僅是狹義的政治權力,也不是通常意義上的上級對下級的支配權力。首先提出階級意識概念、集大成者是馬克思,相關理論對后世形成了深遠影響,并引起廣泛爭論。馬克思主義的階級意識是指由生產關系規定的對階級成員資格認可的意識,對于這一共同身份產生共同利益和共同命運的感覺,以及為謀求階級利益而采取集體行動的傾向。馬克思認為只有一個群體的成員具有階級意識時,才能被定義為一個階級,即自為的階級。馬克思主義的階級意識概念是階級理論的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是階級沖突意識層面上的必要條件。是否存在普遍的階級意識,是個很有爭議的問題。為了避免意識形態化,我們這里寧愿稱之為一種“共同體意識”,是對自身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與眾不同的某種自覺辨識意識。